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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福利】这里有一份肇庆市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扶持大礼包送给你!

2017-07-11 肇庆商务


之前小编给大家介绍了一大波优惠政策

现在还要给大家带来一个“大礼包”~


肇庆市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扶持政策

工业龙头骨干企业奖励扶持

参照《肇庆市实施工业发展“366”工程(2017—2021年)行动方案》的奖励政策进行奖励(奖励金按比例用于企业高层管理人员)。


农业扶持

❖1.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、省级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。

分别一次性给予补助100万元、20万元、10万元

❖2.对新认定国家级、省级、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。

分别一次性给予补助20万元、10万元、5万元

❖3.每年评选20家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。

每家一次性给予补助5万元

❖4.对经国家质检总局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识的企业。

每家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资助。


“四下”转“四上”企业扶持

❖对工业、建筑业、批零住餐业、服务业等“四下”转为“四上”的实体企业。

每家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.


技改奖励扶持

❖1.对2014年10月到2017年12月期间完工的工业技术改造项目。

从完工的下一年起连续3年内,按企业技术改造对财政贡献增量额度中省级分成部分的60%地市级分成部分的50%县级分成部分的40%对企业进行事后奖补。

❖2.对购买(租赁)成套自动化生产线与生产系统进行改造的企业。

按设备购置(租赁)费给予不超过10%的补贴,单个企业补贴额最高为100万元。

❖3.对开展智能化改造、机器人应用等关键技术、共性技术攻关并实现产业化的项目。

按项目投资总额给予不超过15%的补贴,单个项目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


发展绿色环保产业奖励扶持

❖1.对总投资额超过50亿元的重大环保项目。

在成功落户后开始正式基建时,对项目企业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。

❖2.对列入省级以上财政支持的绿色低碳、资源节约、循环经济、战略性新兴能源类项目。

按上级补助资金的5%给予奖励,单个项目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


招商引资奖励

❖鼓励停产、低效或因环保须外迁的企业自带优质项目进行整体转型升级改造,在新项目达到承诺的相关指标后。

1、给予原企业按新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3‰最高1000万元奖励。

2、对新项目按《肇庆市实施工业发展“366”工程行动方案》政策进行奖励。

创新创业奖励扶持

❖1.对经省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。

一次性给予80万元的奖励,并按照该研发机构不超过近3年投入科研仪器、设备和软件购置经费20%的比例,一次性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扶持资金。

❖2.对当年认定为国家、省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实验室的企业,对初次认定为国家、省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。

分别一次性给予200万元、50万元、30万元奖励。

❖3.对认定为国家级、省级、市级孵化育成载体的单位

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、50万元、30万元的奖补。

❖4.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。

一次性补助30万元。

❖5.对新落户我市的国家已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。

一次性补助30万元

❖6.对通过复审或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。

一次性补助10万元

❖7.对经认定进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入库企业。

一次性补助10万元

❖8.对通过认定的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。

补助1万元/项,每个企业每年最高可补助10项

❖9.对获得国家专利奖、广东省专利金奖的企业。

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、15万元奖励。

❖10.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、广东省著名商标的企业。

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、15万元奖励。

❖11.对初次获得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。

一次性给予30万元的奖励。

❖12.注册为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以及境外商标的。

每件商标给予不超过1万元的一次性补助。

❖13.对获得国家、省政府质量奖称号的企业。

除上级奖励外,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奖励。

❖14.对入驻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主办的创业孵化基地(创业园区)初创企业。

按照第一年不低于80%、第二年不低于50%、第三年不低于20%的比例减免租金。

❖15.普通高等学校、职校、技校学生(在校及毕业5年内)和出国(境)留学回国人员(领取毕业证5年内)、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以及登记失业人员、就业困难人员成功创业的。

符合条件的可一次性申请5000元创业资助和最长三年每年最高4000元经营场地租金补贴。

❖16.劳动者创办初创企业(国家限制行业除外)自筹资金不足的。

可申请20—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。

❖17.初创企业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。

按其吸纳就业(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)人数给予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。

❖18.小微型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、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,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。

按其实际招用人数给予1-3年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。

❖19.对与我市重点产业发展相符合的职业培训学校(院)。

给予100万元创办补贴。

❖20.对新建市级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。

一次性给予20万元经费资助。

❖21.对创建成国家级、省级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。

分别一次性给予200万元、100万元经费资助。


金融奖励扶持

❖1.对现有企业首次在沪深交易所主板、中小板、创业板和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将所募集资金投资本市的,或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。

按相关政策给予奖励。

❖2.设立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资金,安排总规模2亿元资金,用于对银行审核符合续贷条件的企业提供转贷周转资金。

转贷资金使用前5天的日综合费率为转贷资金额的0.2‰,第6日超日综合费率为转贷资金额的0.3‰

❖3.市政府每年安排2000万元,建立风险补偿资金池,用于合作银行对中小微企业融资过程中发生风险损失的补偿。

合作银行对能提供抵质押物的企业,单笔贷款金额争取可达抵质押物评估价值对应银行标准抵押率的2倍,单笔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600万元。合作银行对未能提供抵质押物但符合信用要求的企业,单笔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300万元。单个企业列入市风险补偿资金支持的贷款合计不超过1000万元(已归还的贷款不计算在内),并且不超过市风险补偿资金总额的20%(以发放贷款的前一月底市风险补偿资金账户余额计算)。每笔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;到期企业如需续贷,需按程序重新申请。

❖4.成立我市规模2.5亿元的重大科技专项创业投资基金;环保科技创投基金;天使投资基金;设立创新创业引导基金及主导产业发展子基金。

支持引导环保技术研发机构和环保型企业集聚发展;支持初创型等企业发展成立产业基金,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、先进装备制造业、节能环保三大主导产业发展。

❖5.对符合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、农民企业合作社、家庭农场、种养大户。

利用省级农业“政银保”资金,给予贷款贴息。


商贸奖励扶持

❖1.鼓励行业协会主动参与市场开拓,推动我市汽配、电子信息、金属制品、食品饮料、建筑材料等产业在“一带一路”沿线重点国家枢纽港口城市和区域中心设立营销平台的。

每设立一个奖励50万元

❖2.对上一年度进出口额低于6500万美元的企业,参加境外展览会的。

除中央、省的补助外,我市再额外支持企业每场展会不超过2个展位的展位费补助,一般地区每个展位最高支持2万元,重点地区每个展位最高支持4万元。

❖3.创新本地产品促销模式,对辖区内企业购买区内企业生产的产品和服务,当年购买总额达到100万元以上且营业收入同比正增长的。

给予买方企业当年购买总额的2%补贴,每家企业全年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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肇庆市商务局编辑部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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